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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新聞 東莞兩企業違法排放廢水被查處近日,市生態環境局通報了兩起近期查處的涉水環境違法犯罪案件。 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在對位于大朗鎮犀牛陂村東莞某制品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正在生產,銅線拉絲后經自來水沖洗,該單位將沖洗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市政下水道。監測工作人員對該單位沖洗廢水直接排放口進行水樣采集,并分析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單位外排廢水的pH值超標,總銅超標117.2倍。 依據相關法律,該單位的行為涉嫌構成污染環境犯罪,市生態環境局已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此外,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在位于大朗松木山村的東莞某制造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有沖壓、研磨、清洗、打磨等生產工序,需要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建成。該單位在未對環保設施進行自主驗收的情況下,已投入使用。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經下水道直排外環境;打磨工序產生的粉塵未經收集處理,經窗戶直接向外環境排放。執法人員現場依法對相關設備進行了查封,并依法調查取證。 市生態環境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對該單位未驗收已投產的行為處20萬元罰款,并對該單位相關負責人擬處5萬元罰款;對該單位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廢水污染物的行為擬處10萬元罰款;對該單位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廢氣污染物的行為擬處10萬元罰款。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單位三個不同的環境違法行為共計擬處罰45萬元罰款。 此外,市生態環境局還限期該單位收到責令整改決定書之日起1個月內對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完成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主體工程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相關標簽:粵綠環保 相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