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
環保新聞 廢水未配套廢水污染防治設施,經明渠排入下水道5月18日,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到位于塘廈鎮蛟乙塘橋蛟西路的東莞XX精密五金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未完成環保驗收,設有研磨、滾粉、沖壓等工序及相關設備。現場檢查時該單位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同意,擅自增設酸、堿洗等工序和前處理車間,現場正在生產,研磨工序產生的廢水未配零星廢水收集處理設施,直接排入下水道排出廠界外;擅自增設的酸、堿洗等工序產生的廢水未配套廢水污染防治設施,經明渠排入下水道排出廠界外。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依法調查取證,并對相關設備進行依法查封。 該單位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擅自增加生產工序及生產設備,依法將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該單位未完成環保驗收手續,已投入生產,依法將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將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該單位涉嫌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依法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如符合相關條件,市生態環境局還會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企業相關責任人處以5至15日行政拘留。 相關標簽:東莞廢氣處理、廢水處理 相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