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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新聞 東莞推進三大重點區域環境執法,一周查封11家企業工廠偷設暗管將廢水直接排入市政下水道,執法人員掌握工廠違法情況后現場查封生產設備。據悉,5月13日,圍繞國考斷面達標和大氣污染防治任務,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對海心沙片區、茅洲河流域和石馬河流域,啟動了環境綜合執法專項聯合行動。6月13日到6月19日,執法行動進行的第六周,共查封11家環境違法企業。 6月19日,環境執法人員對長安鎮錦廈社區一龍路東莞市建泰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現場檢查發現,這家五金廠主要生產表殼,其車間研磨和超聲波清洗機產生的廢水,通過收集管道進入地下收集池。 按照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這些廢水必須交給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該企業在廢水收集池下暗埋了一條管道,將收集池與城市下水管道連接,當廢水收集池中的水位高于暗管時,廢水就通過暗管排入城市下水管道。 執法人員介紹,對這家表殼廠進行例行檢查時,查看廢水收集池,沒有發現異常。在追蹤檢查后,終于找到了偷排廢水的暗管。長安生態環境分局已對排入城市下水管道的廢水進行了采集水樣送檢,對表殼廠進行了立案調查,并現場對相關設備進行查封。 據了解,這家五金廠偷排廢水是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在東莞進行交叉執法發現的,并交由長安生態環境分局進行立案調查。從6月18日起,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開展深莞茅洲河流域2019年聯合交叉執法“百日行動”專項執法,查獲這家表殼廠偷排廢水就是本次聯合交叉執法的成果之一。 該工廠未完成環保驗收手續,已投入生產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依法將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將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涉嫌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依法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如符合相關條件,市生態環境局還會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企業相關負責人處以5至15日行政拘留。 此外,6月14日,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到位于麻涌鎮黎滘村廣深高速公路旁的東莞利仁源鋼化玻璃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該單位主要從事鋼化玻璃加工,現場檢查時正在生產,生產車間內清洗、磨邊、鉆孔等工序產生的廢水在車間集水池收集后,經過管道流入雨水管道,經雨水管道排出廠外進入內河涌。 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調查取證后,依法對工廠相關設備進行現場查封,監測工作人員于該公司廢水直排口取樣檢測。 該公司涉嫌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依法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如符合相關條件,市生態環境局還會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企業相關負責人處以5至15日行政拘留。 據了解,6月13日到6月19日,我市三大區域(茅洲河流域、石馬河流域、海心沙片區)專項行動共出動市鎮兩級監管執法人員1999人次,共對企業開展現場檢查697家次,發現散亂污企業142家。 其中,執法人員夜間檢查出動59人次,檢查企業25家次;節假日執法檢查出動153人次,檢查企業57家次。檢查中共發現問題企業290家,已現場查封11家。市生態環境局已發出行政命令19份,行政處罰告知書21份。 專項行動第6周,一批偷排、直排生產廢水廢氣的企業被查封,對符合行政拘留的案件,市生態環境局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相關標簽:東莞廢氣處理、廢水處理 相關信息 |